為了認真履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貴州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,進一步改善消費環境,加強對商品和服務的社會監督,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,構建和諧的消費環境,根據《良好企業保護消費者利益社會責任導則》,貴州省消費者協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首屆“貴州省創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示范企業”活動。通過審定,已于2009年1月8日在《貴州日報》進行公示。

(圖1)

(圖2:右:市工商局王秘書長,左:縣工商局鄧局長)
此圖為:2009.5.13日,市工商局王寧秘書長代表省工商局特為蘭馨公司頒發"貴州創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示范企業"獎牌.

(圖3)